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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经信委关于预防腐败实施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6-11 字体:【】【】【

 

 

2015年市经信委关于预防腐败

实施方案

根据《娄底市2015预防腐败工作规划》(娄纪发[2015]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建设“清廉经信”为目标,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经信委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明显改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更加规范;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具有经信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和惩治腐败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为抓手,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为目标,强化真诚服务、科学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责任,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弘扬优良作风,扎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

经信委党委要把管党治党作为根本任务,切实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中央和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坚持不懈,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成果,持之以恒,坚决纠正四风。围绕基层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完善整治四风问题的各项措施,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进一步健全符合科学发展、体现企业和群众意愿的民主决策机制,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基层企业制度和畅通企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把作风表现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党员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并严格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管理规定,实行“三公经费”管理和预决算公开。

(四)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章规定,加强问责制度建设,强化问责制度执行。实行岗位对责、绩效对账、作风对表,建立行政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办法。深化效能建设专项治理,建立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通过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反作风效能建设制度规定的各种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执行力。

(五)重视风险防范,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严格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侵占各种专项资金、商业贿赂案件。坚持抓早抓小、以查促防,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典型案例剖析,研究发生风险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堵塞漏洞。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相关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行业准入机制,强化市场中介组织廉洁风险防控,加强行业自律。

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开展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反腐败工作更加有效。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廉洁从政党课制度。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打造培育经信特色的廉政文化。健全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主题教育。

(二)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严格执行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综合评价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抓好规章制度的“立、改、废”,不断完善监管法规体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清单制度,规范审批事项和程序。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围绕 “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部门和各种组织的作用,加强对领导人员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完善廉政风险责任落实、动态监控、预警处置和检查评估等机制,规范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权力运行,以管理信息化实现权力运行可视可控、可查可纠。深入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权力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审查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四、加强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领导

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委上下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

(一)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委党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担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本实施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理清职责抓主业,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业务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落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改革举措,坚决服从市纪委对本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市纪委报告。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加强对自身人员的教育管理,用铁的纪律锤炼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

(三)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合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抓好任务分解,明确主责部门和协办部门,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主责部门要切实履行主要责任,加强与协办部门的沟通联系,抓好分解任务的落实;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主责部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每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务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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